立法院近日三讀通過《公路法》部分條文修正案,將施行多年的「汽車燃料使用費」改為「公路使用養護安全管理費」(以下簡稱公路養護費),並明定未來徵收對象將納入電動運具。
對此重大變革,台灣智慧移動產業協會(SMAT)作為推動台灣綠色運輸轉型的產業代表,必須表達:理解政府希望建立穩定財源、落實「使用者付費」的公路養護政策初衷;然而,若從國家2050淨零排放的戰略高度,以及台灣電動運具仍在起步階段的市場現況來看,此時啟動電動運具的收費機制,無疑是變相降低民眾使用電動運具的誘因,恐將對淨零轉型與產業發展造成實質衝擊。
尤其耐人尋味的是:就在交通部推動《公路法》修法、準備向電動運具收費的同時,立法院財委會卻已達成朝野共識——同意將「電動運具免徵牌照稅」延長到 2030 年,理由正是「要維持誘因、加速運具型」。
一邊延長免稅,一邊啟動徵費,產業界不禁發出疑問:政府左手提供誘因、鼓勵民眾採用電動運具,右手卻又急著收費,這種「踩油門同時踩煞車」前後矛盾的訊號,究竟要讓電動運具產業何去何從?民眾又如何會對運具轉型感到認同進而支持?
SMAT針對本次修法提出三項核心觀點,呼籲政府深思:
過度簡化的答案:對尚未盛行的電動運具徵費,真是公路養護經費窘迫的解方?
政府與部分新聞輿論以「電動運具近年盛行」作為開徵理由,但數據顯示並非如此。截至今年十月,全台電動汽機車的登記數占整體車輛不到 4%;其中電動汽車僅占1.4%,電動機車也僅5.4%。更重要的是,電動機車普及率與市售比遠低於政府設定的目標,顯示市場仍在發展初期。
事實上,隨著整體汽機車數量的增長,汽燃費收入亦不斷成長。交通部實際收取的汽燃費,年年皆比預算多出幾十億,115年的歲入預算也比去年增長。這代表,低普及率的電動運具,並未對汽燃費收入造成顯著衝擊。
此外,汽燃費收入持續增加,道路養護經費卻變得更窘迫,僅僅直覺地「擴大收費對象」來增加收入,卻不對支出做任何檢討,恐怕不是根本解方。
二、錯誤的時機判斷:在「育苗期」捕魚,將破壞轉型生態
國際標竿挪威直到純電車市售比接近100%時,才拋出未來兩年內將擴大電動車稅收範圍的政策構想。反觀台灣,目前電動汽車與電動機車的市售比都不到10%。
在此關鍵的「育苗」時期,政府應是提供政策助力來「養魚」,而非急於「捕魚」、提前削弱誘因。尤其,現今電動運具價格普遍仍高於同級燃油運具,一旦過早剝奪電動運具在稅費上的優勢,勢必大大削弱中產階級與機車族群的購買意願,讓民眾繼續固守燃油運具,此舉與政府
推動運具轉型的目標相違背。
若為了收取微薄的公路養護費,卻犧牲國家整體的減碳成果與進程,這樣的政策成本,絕非公平負擔的問題,而是錯估國家長期利益。
三、價值取捨:在氣候緊急時代,「加速電動化」優於形式平等
台灣已正式踏入淨零競賽,政策價值必須有所優先順序。SMAT 認為,在2030年前的關鍵推動期,加速電動化的重要性,遠大於追求齊頭式的徵費平等。
立法院財委會在審查牌照稅法時的共識,凸顯一個事實:為了接軌國際淨零趨勢,即使會有稅損,也要將免稅優惠延長至2030年。這代表,財政部和立法部門清楚認知到,透過稅制縮小油電使用成本差距,是必要的政策引導,而非單純優惠補貼。
然而,《公路法》的修法邏輯卻似乎停留在舊思維,以「道路破壞、公平負擔」為主要論述,卻忽視燃油車還對社會帶來更多「負外部成本」,例如:空氣污染以及隨之衍生出的健康醫療支出,又如:碳排放所造成的極端氣候災難。相比之下,電動運具雖然同樣使用道路,但其對於改善空氣品質、降低碳排的貢獻,具有巨大的「正外部性」。簡言之,《公路法》修法是建立在「計算不完整的公平」之上。
更讓民眾困惑的是:財政部給免稅,交通部卻收費,最終形成「政策抵銷」,電動運具的誘因何在?
公路養護費的收取制度
因此,針對公路養護費的收取制度,SMAT提出三項具體建議:
一、設定明確的「日出條款」指標:
不應以模糊的日期(如隨油徵收落日)作為開徵起點,而應設定具體的市場指標。例如:待該類別電動運具市售比達到30%,或全台普及率達到一定百分比後,再啟動徵收機制。這能給予市場明確的預期心理,鼓勵民眾盡早購車享受「紅利期」。
二、建立明顯差異化的費率級距:
即使未來啟動徵收,電動運具的費率也絕不能與燃油車「齊頭式平等」。費率至少應低於燃油車二分之一、甚至三分之一,以反映其正外部性,並作為對民眾選擇低碳與低污染生活的鼓勵。
三、跨部會與民間的政策連動:
費率審議不應由交通部單方面訂定,未來的費率審議委員會,應納入環境部、經濟部、業者與使用者代表,廣納多元面向的意見,讓「減碳效益」反映在費率公式中,以確保費率能夠兼顧淨零目標。
別讓矛盾政策絆倒台灣綠色競爭力
《公路法》修法雖賦予政府未來徵收電動運具費用的法源,但「能收」不代表「現在就要收」,更不代表「要收得和燃油車一樣」。台灣淨零轉型的時限已極為緊迫,財委會延長免牌照稅至2030年,是正確且具前瞻性的決策。交通部在研擬公路養護費的徵收制度時,也應延續同樣的戰略視野。
道路養護經費的窘迫,可以透過檢討公路建設、經費使用等整體制度來改革補強,但氣候變遷的傷害、產業錯失的競爭力,卻是不可逆的後果。SMAT呼籲政府:在「短期公平」與「長期發展」之間,請做出對下一代最負責任的選擇。